废物分类及回收

  • 大厦管理团体应在方便的地方设置适当及足够的废物分类及回收设施,如分类回收筒,以供居民使用。

    (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起,《建筑物(垃圾及物料回收房及垃圾槽)规例》要求所有新发展大厦均须提供足够的地方作废物分类及回收。)

  • 废物分类及回收设施不得阻碍走火通道或引致火警。大厦管理团体可参考环境保护署的「家居废物源头分类计划」以了解在住宅楼宇设置废物分类及回收设施的可行位置并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
  • 可回收物料种类包括所有废纸、塑胶(如塑胶容器及胶袋)、金属(如奶粉罐及煮食用具)、旧衣服、电脑、电器电子用品及充电池等。
  • 须定期清洁及保养废物分类及回收设施,以避免对居民构成滋扰。
  • 废物分类及回收设施上应有清楚的标贴。已破损或褪色标贴应当更换。
  • 提醒居民不要将受污染的废物放入废物分类及回收设施。
  • 安排定期收集可回收物料,并存放在适当的位置,如地下垃圾及物料回收房,待回收商前来收集作循环再用/再造。
  • 适当记录可回收物料的重量及所有收集及交收,以确保收集到的可回收物料均被送往循环再用/再造。
  • 在当眼处张贴海报,以推广废物分类。
  • 定期举办宣传活动,以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及参与。
  • 定期向住户汇报收集作循环再用/再造的可回收物料之数量。
  • 废物减量及回收的资料亦已刊载于环境保护署的网页www.epd.gov.hk。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环境保护署的回收热线2838 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