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二题:民政事务总署推行的地方行政计划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荣铿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民政事务总署(民政署)署长作为总目63管制人员所作报告,民政署人员为推行地方行政计划,分别在二○一二至二○一三年度及二○一三至二○一四年度探访已成立业主立案法团(法团)/互助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居民组织(地区团体)的大厦共41483及41286次,以及探访了没有任何管理形式的大厦7551及7830次。然而,民政署署长在回覆本人就审核二○一四至二○一五年度开支预算所提问题时表示,当局并无备存已探访大厦的名单,亦没有回答每次进行探访的职员人数及所需平均时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署人员每次为推行地方行政计划而探访地区团体後,须否记录及向上司汇报探访的内容丶成效或跟进行动;若否,民政署如何监察其人员执行该等职务,以及如何得知地区团体所面对的问题(例如大厦管理问题)并协助他们解决该等问题;

(二)鉴於有法团的代表向本人反映,民政署人员大多缺乏楼宇管理的专业知识,往往未能有效协助法团处理大厦管理事宜,民政署如何评估其人员向法团提供的参考资料的成效;及

(三)过去五年,平均每年有多少名民政署人员专责处理涉及大厦管理的求助个案;有否评估在这方面投放的资源是否足够?

答覆∶

主席∶

在私人大厦管理方面,政府的政策是透过多管齐下的措施,包括提供法律架构和适切的参考资料,协助业主履行管理大厦的责任。《建筑物管理条例》(《条例》)已就大厦管理丶业主立案法团(法团)的成立和运作,以及其他相关事宜提供法律框架。法团是独立的法人团体,《条例》已赋予法团权力,代表业主处理大厦管理相关事宜,亦赋权业主监察法团和管理委员会的运作。此外,业主及居民亦可成立其它组织,包括业主委员会丶互助委员会等协助处理大厦管理工作。同时,民政事务总署(民政署)亦在全港18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处),成立了由资深联络主任率领的地区大厦管理联络小组(联络小组),致力为业主和法团提供意见和支援,协助他们有效管理大厦。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目前,全港约有40000幢私人大厦。联络小组日常的主要工作,包括探访这些大厦,了解业主和法团/居民组织的需要,以及为他们提供所需的参考资料。联络小组的目标是每年探访每个法团/每幢私人大厦至少一次,并在有需要时,或应业主和法团要求,增加探访个别大厦的次数。

联络小组人员在探访这些大厦丶法团或居民组织後,都会以指定表格记录探访详情,包括日期丶时间丶所探访的人士/组织/大厦名称丶探访性质丶大厦的公用部分状况丶讨论和跟进事项等,以便向民政处专责人员汇报探访情况以及所采取的跟进行动,并记录在案。联络小组也会把跟进的情况/结果通知受访人士/组织,及在有需要时为他们提供进一步的支援和协助。

正如我们在立法会特别财务委员会的回覆中指出,每次探访大厦的人员数目和探访时间,会因探访的性质和目的而有所不同。由於涉及的大厦数以万计,我们没有就每次进行探访的职员人数及所需平均时间,分项统计。

(二)大厦管理涉及的范畴非常广泛,而且日益复杂。联络小组一直致力为法团和业主提供意见和支援,协助他们处理大厦的管理事宜,例如应邀列席法团会议,处理有关大厦管理的查询,并就根据《条例》召开的会议丶采购丶维修丶财务管理等程序,及过往的案例向他们提供意见,作为参考。

如有需要,联络小组会建议业主和法团徵询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或转介他们与香港房屋协会辖下的物业管理谘询中心联络,预约免费的专业意见谘询服务。

如果法团与业主就大厦管理出现争议,联络小组会尽力鼓励和协助双方加强沟通或透过调解,解决纠纷。如果争议持续,联络小组会转介他们与民政署特设的「大厦管理纠纷顾问小组」专家会面。顾问小组由不同专业人士组成,专责向业主或法团提供中肯和权威的专业意见,以协助解决争议。如争议仍然持续,联络小组会建议业主或法团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考虑根据《条例》把争议提交土地审裁处裁决。

为了加强联络小组人员在大厦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民政署定期与大专院校合办训练课程,从法律层面探讨多层大厦的管理,也定期举办专题研讨会及工作坊,研习与大厦管理有关的实务和案例。除了在职培训外,该署每年均预留款项,资助联络主任修读大专院校开办的大厦管理课程,进一步加强联络主任的专业知识,以便他们能更有效地向业主和法团提供意见和支援。

(三)民政署不时检讨大厦管理工作方面的人手编制和工作范围,以切合实际情况和需要。现时,民政署470多名联络主任中,约有四分之一(即约120名)联络主任是专职从事大厦管理工作;过去五年,负责大厦管理的联络主任数目,亦已增加了约9%。

除了增加人手处理大厦管理工作外,近年民政署亦积极透过重订优次和优化工作安排,推出多项针对性的措施和计划(例如「大厦管理专业顾问服务计划」丶在「三无」大厦招募「居民联络大使」丶为担任法团职务的业主提供系统性的培训丶成立「大厦管理纠纷顾问小组」等),更有效地协助业主妥善管理大厦,并集中资源和腾出更多时间,让联络主任专注於处理较复杂的大厦管理个案。

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