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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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表格/範本

表格/範本

  • 民政事務總署表格/範本
    • 根據第3(1)(c)條委任業主會議召集人(表格樣本)
    • 申請豁免土地查冊收費
    • 業主會議通知(範本)
    • 就業主會議委任代表的文書(表格1)
    • 收集個人資料目的說明(隨附在委任代表的文書內)(範本)
    • 認收委任代表的文書的收據(範本)
    • 已送交委任代表的文書的單位列表(範本)

  • 土地註冊處表格
    • 業主立案法團註冊申請書(L.R.164)
    • 決議書(L.R.167)
    • 關於履行第3條、第3A條、第4條或第40C條及第5B條的有關條文之聲明書(L.R.161)
    • 申報資格陳述書(根據附表2第4(3)段作出)(L.R.175)
    • 提交陳述確認書(根據附表2第4(3)段作出)(L.R.171)
    •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適用於L.R.161,164,167,171及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