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大廈管理爭議服務 *

簡介

大廈管理既複雜又繁瑣。如果持分者之間溝通不足,或對相關條例和工作守則有誤解,便可能會出現爭議。有鑑於此,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由二零一八年四月起推行免費「解決大廈管理爭議服務」(「服務」)計劃,為大廈管理爭議的各方提供具成效和高效率的途徑解決爭議。

「服務」

「服務」由具有處理大廈管理個案相關經驗的退休法官/司法人員主理。在「服務」下,按照爭議各方的意願及每宗個案的情況,該退休法官/司法人員作為「服務」的召集人,會協助各方找出爭議點,探求和擬訂解決方案,以期就爭議達成和解。在過程中,召集人可根據其經驗和專業提供意見或評估,讓各方能更好地衡量其理據的強弱。如有需要,召集人會由調解員提供協助。每個合適個案的「服務」總時數一般不多於22小時。

參與「服務」的資格

合資格參與「服務」的人士包括︰

 
  1. 業主;
  2. 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的成員;及
  3. 管理公司代表。

申請方法

「服務」的詳情請參閱宣傳海報申請簡介資料收集表(表格1) 。有興趣的人士須填妥資料收集表(表格1),並於填妥後送交相關地區的民政事務處以作申請,或按此連結登記。

有興趣的人士亦可參閱同意接受「服務」協議(表格2)調解規則以獲知更多詳情。

民政總署對接受或拒絕申請有最終決定權。

民政總署將在收到申請者遞交填妥的申請表後起計10個工作天內認收。

查詢

如有查詢,請致電31073183與「解決大廈管理爭議服務」秘書處聯絡。

* 有關「服務」不接受與《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條例》)、《條例》下的工作守則或大廈公契不相關的申請,亦不接受與滲水事宜相關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