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

  • 大厦的基本消防设备,一般包括在各层设置的灭火喉、灭火筒、火警警报系统或消防花洒系统;
  • 这些装置及设备,是为了在火警时能发出警报或把火源局限及扑灭;
  • 为确保这些设备能正常操作,业主立案法团应聘用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定期检查及保养各种消防设备,最少每十二个月一次;
  • 如发现该等设备不妥善或损坏,应立即聘请认可的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进行检查及修理;
  • 法团如对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的资格有疑问,可致电 2733 1567 向消防处牌照及审批总区消防设备专责队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