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機

保養的目的是維持升降機的可靠性,令其操作正常,減少對住戶的不便。

法例規定註冊升降機承辦商須進行下列工作︰

  • 每月一次檢查、清潔、加油及調校;
  • 每年一次測試安全設備及檢驗;
  • 每五年一次安全設備滿載、超載感應器和制動器測試。

註冊升降機承辦商一般以合約形式提供保養服務。管理人員須協助註冊升降機承辦商確保升降機符合安全條款,以免抵觸法例:

  • 於收到檢驗及測試證明書後的七天內將證明書遞交機電工程署安排加簽;
  • 在工作日誌內加簽確認完成的升降機工程,以備機電工程署查閱;
  • 提供良好環境和設備給註冊升降機承建商進行保養工作,以確保升降機能正常運作;
  • 如有意外,須立即以書面通知機電工程署署長及註冊升降機承辦商,並向投保的保險公司申報。
  • 確保升降機工程按照的規定進行。工作安全守則(升降機及自動梯)(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部)的規定進行。

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第618章)–負責人天地